為推動創新鏈與產業鏈深度融合,以強鏈、補鏈、延鏈助力昆明高質量發展,加快區域性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根據《中共云南省委辦公廳、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29條措施〉的通知》(云辦發〔2021〕36號)精神,結合昆明實際,制定以下措施。
一、 構建高能級創新平臺新體系
(一)高起點優化提升創新平臺能級
積極參與國際或國家重大科學研究計劃,對在我市承擔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等重大創新平臺建設任務的單位,給予最高1000萬元建設引導經費;對國家重點實驗室給予最高500萬元建設引導經費;疊加省、市科技資源,支持云南實驗室、重點實驗室、院士專家工作站等各類創新平臺能級提升,為部署在昆明的云南實驗室提供配套經費支持,給予云南(昆明)院士工作站180萬元、云南(昆明)專家工作站90萬元經費支持;增強企業創新能力,著力打造市級企業科技創新中心,經認定后給予其20萬元建設資金;提升群眾科學素養,打造市級科普精品基地、青少年科技創新實驗室,經認定后給予其科普經費支持。
(二)著力建設高水平新型研發機構
圍繞我市主導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規劃布局,以中試熟化、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為主要任務,充分整合并發揮國家級創新平臺和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團隊)效能,打造一批高質量、高能級、高貢獻度的新型研發機構。從項目研發、場地建設、落地補貼、人才引培等多方面給予經費支持,對于績效任務完成情況特別突出的新型研發機構,支持經費不設上限。
(三)提升科研共享服務平臺效能
推進科技資源向社會開放共享,加強優質科技資源有效集成,為創新提供基礎支撐和條件保障,促進創新創業。將高原特色農業創新中心、生物醫藥大健康創新中心為代表的6大科創中心,作為重點產業創新鏈的融通平臺,支持建設產業協調創新共同體;鼓勵新型研發機構建設跨界融合的共享平臺,協調推進關鍵共性技術共享;推進昆明市大型儀器開放共享平臺建設,支持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機構開展應用技術研究和推廣使用。對利用財政性資金建設的科研平臺,除保密要求和特殊規定外,須面向社會開放共享;積極鼓勵社會資金建設的科研平臺面向社會開放共享。
二、 激發創新主體成長壯大新動能
(四)實施企業研發投入獎補
參照省級研發經費投入獎補資金,配套建立市級財政對研發經費投入獎補的穩定增長機制,對企業給予基礎補助和增量獎勵兩項疊加激勵政策:規上高新技術企業等重點研發投入企業,按研發經費投入的2%給予基礎補助,其他規上企業按研發經費投入的1%給予基礎補助;增量獎勵按照全市企業研發經費投入較上年度增量的10%給予獎勵。
(五)完善創新主體階梯式培育
實施科技創新主體量質“雙提升”工程,構建“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入庫培育企業—規下高新技術企業—規上高新技術企業—瞪羚企業—上市高新技術企業—獨角獸企業”的梯次培育機制。對經認定的昆明市高新技術培育企業,按規定一次性給予3萬元—5萬元獎補,連續兩次以上(含兩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每家企業給予5萬元獎補。
開展“獨角獸企業”培育計劃,建立“優秀雛鷹企業—瞪羚企業—準獨角獸企業—獨角獸企業”階梯式培養成長機制,每家“獨角獸企業”,按不超過500萬元的培養經費給予獎補。
營造創新創業良好氛圍,對在省級以上科技部門(含省級)組織開展的國際雙創大賽中獲獎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一次性最高20萬元獎補。
引導科技企業孵化器高質量發展,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省級星創天地分別一次性給予50萬元、20萬元、5萬元獎補;鼓勵各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和星創天地自主培育高新技術企業,每培育一家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創新載體3萬元獎勵。
三、 建設區域性科技創新人才新高地
(六)引進培養高端科技創新人才
完善人才服務管理制度,分層分類提供定制化服務。以信任為基礎,以創新價值、能力、貢獻為導向,建立健全科學系統的人才使用機制和人才評價體系;深化科研經費管理改革,在部分科技計劃項目中推行高層次科技人才年薪制、協議工資制、項目工資制,發揮工資分配激勵導向作用,激發創新活力,讓人才靜心搞研究、出成果;精準定位產業需求和核心關鍵技術,實施“春城計劃”引進和培養工程;推進省市協同培養科技創新高端人才工作,打造一批一流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鼓勵科技領軍人才掛帥出征,支持青年人才挑大梁、當主角。
四、 形成全域創新協同發展新格局
(七)形成“6+3”科技創新核心區
省、市、縣三級一體化協同打造昆明主城科技創新的動力源、科技服務業發展的集聚區:五華區打造以區塊鏈和人工智能為主導的信息化成果應用示范區;盤龍區發展以生物科技小鎮為鮮明特色的生命科技創新示范區;西山區形成貫通生物醫藥創新研發和成果轉化的加速帶;官渡區構建以數字產業和會展經濟為引領的科技服務、特色貿易示范集聚區;呈貢區建設高校與產業融合的“呈貢科教創新城”;晉寧區重點推廣大健康康養新產品新技術,打造國際康養旅游示范區。
3個國家級開發區打造新興產業集聚發展的引領區、產業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的主陣地,集中創新資源主攻引領優勢產業: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聚焦制度創新、產業創新,打造面向南亞東南亞的高端制造業創新發展基地、區域總部基地,吸引各類國際會議、國際組織、國際賽事落戶昆明。高新區、經開區加快構建以創新要素為核心的聯動發展格局,打造全省產業創新發展新高地。滇中新區完善輻射全省的空間格局,強化“做強滇中”對高質量發展的引領作用,建設成為全省改革創新示范區、開發開放先行區。
(八)建設環高校院所成果轉化生態圈
結合不同區域產業發展特色,圍繞新材料、大健康和數字化三大產業及其他重點產業,建設從高校院所研發端到成果轉化產業端的閉環生態圈。全市層面以農林類大學和科研院所等為研發策源地,拓展高原特色農業鄉村振興創新生態圈,打造以育種保護和滇池治理為重點的生物多樣性保護創新生態圈;積極對接國內外在新能源研究方面具備領先技術優勢的院校和企業,以“碳達峰、碳中和”為主要目標打造綠色低碳新能源產業創新生態圈。高新區、滇中新區等以在新材料領域具備學科優勢或研發引領能力的大學和研究院所作為研發策源地,打造新材料產業創新生態圈;盤龍區、西山區、高新區、滇池度假區等以在動植物基礎研究、生物醫藥、疫苗研發等領域具備研發引領能力的研究院所為研發策源地,打造生物醫藥大健康產業創新生態圈;五華區、官渡區、呈貢區等以云南省區塊鏈中心、五華金鼎數字產業園、呈貢信息產業園等為研發策源地,打造數字經濟產業創新生態圈;經開區通過對標國際先進技術并與本地優勢產業集成創新,打造現代裝備業智能制造創新生態圈。
(九)打造滇中協同創新共同體
把滇中新區建設成為輻射帶動滇中區域科技成果轉化應用的新引擎。加快構建以昆明為核心的“昆曲玉楚紅”滇中協同創新共同體,在科技成果轉化、科技金融結合、知識產權運用保護、技術標準創新、體制機制改革等方面大膽突破,促進創新資源跨區域融合。將在昆企事業單位牽頭、在滇中區域內形成的重大創新產業引領項目,納入重大項目庫,通過省市協商,共同予以支持。
五、 強化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樞紐新功能
(十)加速科技服務產業升級,推動科技成果轉化效能和服務水平雙提升
通過完善支持科技成果及知識產權依法取得、自主決定轉化及推廣應用的相關措施,以及構建科技成果評價機制、建設功能齊全的高水平技術市場、培養科技成果轉化職業技術經理人等方式,加速科技服務資源高度聚集和優化配置,構建科技創新全鏈條的科技服務體系。職務科技成果轉化后,科技成果完成單位按規定給予作出重要貢獻人員的現金獎勵,計入所在單位績效工資總量,但不受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限制??萍汲晒瓿蓡挝蛔匀〉每萍汲晒D化收入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現金獎勵分配。
(十一)引導城市樓宇科技業態集群發展
促進科技與城市融合,引導支撐區域主導產業的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向樓宇集中,打造科技樓宇,加速科技成果中試熟化,推進城市轉型高質量發展。經認定達標后,給予樓宇運營方100萬元獎勵。
(十二)促進科技金融創新
推動科技金融深度融合,通過更好發揮“昆明市創新創業發展基金”和“昆明市知識產權運營基金”作用,組建“昆明市科技成果轉化基金”,吸引社會資本加大對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項目的支持力度;加大對科技企業的信貸投入,對科技型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貼息補助,市級財政按照省級補貼標準1∶1進行配套;發展壯大一批科技創業投資機構,鼓勵社會資本發起設立創業投資、天使投資和股權投資;支持高新技術企業上市直接融資,對新上市高新技術企業(主板、科創板、創業板)按政策給予一次性支持。
六、 打造特色資源創新策源新引擎
(十三)聚焦關鍵核心技術攻關
立足地方資源優勢,圍繞區域性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和新材料、大健康、數字化等重點產業科技需求,按照成熟一項、實施一項的原則,突破一批重點產業關鍵技術。綜合運用“揭榜制”、“賽馬制”、定向擇優、“軍令狀制”等多種方式組織重大科技攻關,按政策給予經費支持,重大項目“一事一議”,不設經費上限。
(十四)新技術引領傳統產業轉型升級
推動移動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等高新技術與傳統產業相結合,加快芯片設計及制造、人機智能、工業機器人、3D打印等先進制造技術的普及,開展智能制造、數字工廠、工業互聯網應用示范,促進產業技術創新、效率提升和組織變革,加強平臺整合建設、人才隊伍建設和科技項目支持,賦予傳統產業新的生命力,不斷催生產業新形態。
(十五)增強產業發展布局的前瞻性
在細胞產業、工業大麻、人工智能、量子通信、前沿新材料、區塊鏈、混合現實等領域強化前瞻性,優先在各類開發區布局關鍵功能性支撐平臺,探索采用更加靈活的組織方式,一事一議、一事一評,為重大項目立項提供綠色通道,著力破解發展阻礙、加快工作推進,搶占未來產業發展制高點。
七、 開啟國內國際科技合作新局面
(十六)聚集國內外優質資源
利用地緣優勢,讓昆明成為國際國內兩種資源、兩個市場雙循環的交匯點,助力區域性國際中心城市建設。發揮昆明市作為金磚國家新工業革命伙伴關系中方工作機制成員單位的積極作用,推進“金磚技術轉移中心”高效運營,促進金磚國家與南亞東南亞國家科技交流。探索共建聯合實驗室、海外研發中心等開放平臺,積極融入全球技術轉移網絡,成為國內國際科技開放合作活躍區。對獲得認定的國際(對外)科技研發中心、國際技術轉移中心(國際科技企業孵化器)、國際對外科技合作示范企業給予100萬元經費支持;對獲得認定的“引進企業(知名高校院所)研發中心”給予200萬元經費支持。
(十七)科技招商引智聚才
營造良好的科技創新營商環境,突出招商的“科技高度”和“人文溫度”,通過機制創新解決科技工作中管理、政策、資金“碎片化”問題。借助“科技入滇”“智匯云南”等平臺,吸引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帶技術、帶團隊、帶資金來昆開展項目合作、技術攻關,形成“用人單位+項目+人才+技術”的“帶土移植”招商引智新模式。為全球優秀人才尤其是青年創新人才提供自我突破、價值提升和自我實現的良好環境,支持產學研用新型研發機構建設,培育一批“高精專尖”新型研發機構,加快成果轉化、技術轉移,推動高水平人才團隊“整建制”聚集,實現以平臺聚才;支持行業龍頭企業等認定的優秀人才破格申報職稱,加大高層次人才向各級人才計劃推送力度,引領專業人才職業化發展,做到用事業留人。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2022年—2024年)。我市現行有關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國家和省后續出臺的新政策,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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